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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征收企业碳税和完善分税制的建议

文章来源: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0-09 14:46:40阅读:

——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
中国首钢集团

一、尽快明确节能减排具体措施,实施中不要一刀切。
  近几个月各地政府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常常直接拉闸限电,不管你这个企业是什么类型,不管你的技术装备水平是什么样。对于高炉这种比较特殊的钢铁设备,不是说要停就停,要开就开的。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至少要有一个提前量,不要突然来一个措施,企业抗不住。现在采取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拉闸限电等措施我们都坚决执行,但希望对节能措施完善、污染小、技术措施先进的钢铁企业不要一刀切,稍微有点区别。

二、推广钢铁业的低碳技术,合理征收企业的碳税。
  这实际上是有一定联系的两件事。在钢铁业的技术里面,很多运用到民用领域是很先进的,不过是外界不知道,在这方面国家有必要进行推广。像京塘钢厂基本实现零排放,能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可以自身循环,不需要到外部挖电或挖其他能源,废水也基本上是零排放。过去首钢全是烟雾,现在的钢铁企业真的不是这样。
    同时,钢铁产品也是一种中间产品,国家将要增收碳税,如果全对钢铁企业来征收,或者比例过大的话,钢铁企业是完全竞争的行业,没有办法把成本转移下去,最后逼得国内钢铁企业倒闭,没有其他办法,希望国家能在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考虑征收碳税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兼顾各方的合理利益。
  在兼并重组中出现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在缴税方面的矛盾。希望尽快完善分税制,兼顾企业总部与地方分支机构的利益,同时帮助协调公司总部与异地子公司所在地的关系。中央企业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各地子公司要为当地做贡献,总部在另外一个地方,也要做贡献,双方之间有利益的冲突。

四、以首钢搬迁为典型,优化“两高”企业搬迁调整。
  首钢在“十一五”期间发展比较艰难,但基础很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首钢从中心城市搬到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优势资源的地方。希望国家以首钢搬迁为典型,继续优化“两高”企业搬迁调整,加快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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