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和外汇管理局等部委有关领导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间,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利用混合贷款、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手段,采用境内外发行股票、债券以及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继续深化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改革;完善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机制等,以支持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国家发改委外贸司司长孔令龙介绍,“十二五”期间,要采取一系列手段引导好和服务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及其境外分支机构为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便利和良好的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作用,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利用混合贷款、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手段,采用境内外发行股票、债券以及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建立完善的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指南,利用网站、报刊、12366税收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大厅等载体,拓宽税收宣传和涉税信息的发布途径,更好地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税收政策指导和涉税基础信息。同时将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协调合作,为“走出去”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税收环境。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管理司司长孙鲁军则表示,今后要重点推进资本项目改革,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进“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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