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近日明确提出,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方面,对于水质状况持续恶化、达不到规划考核目标的控制单元,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从今年起,对各地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的年度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考核不合格且问题突出的地区,将被严格实施涉重项目“区域限批”。
在固体废物和场地污染防治方面,近期环保部将约谈铬渣治理进度严重滞后地区的地方政府,对2012年底未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的地级市,一律实施“区域限批”。
凡是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未按环境保护部要求按期完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建成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地级市,一律实施“区域限批”。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讲话六次提及“区域限批”。这标志着区域限批有望走向制度化、常态化;而钢铁、电力、汽车、煤炭、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14个高污染、易污染行业将受影响。他还强调,各级环保部门以对污染“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于违法行为要敢于出重拳、用重典,对于地方保护要善于出重拳、用重典。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核心要求是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让任何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个人或单位补偿环境损失,绝不允许少数人发财、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买单的情况一再出现。 (《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