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经济评论家邱林最近发表评论称,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输美产品发起的“双反”和“337调查”有20多起,其频率相当罕见,足见当下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态势明显升温。
美国对中国实施“双反”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乌拉圭回合协定法》,这虽然与世贸组织颁布的《世贸组织反倾销守则》的框架大体一致,但其背后更多的是基于美国自身利益考虑,其中还涉及到不少贸易保护的条款。这与《世贸组织反倾销守则》避免贸易壁垒的精神相悖,也被国际上多数国家竭力反对。
当然,让一国法律凌驾于全球通行法律之上,估计也只有美国这个所谓“老大”能做得出来。美国这样做,除了总统大选因素外,还有美国对中国日益崛起的担忧。2010年中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让全球“老大”美国心存不安。
由于美国的“双反”调查,导致中国输美产品有的损失少则达几千万,高的则有几亿美元,甚至整个行业的出口都要面临“灭顶之灾”。
在美国对中国产品频频发起“双反”调查的情况下,中国却没有对美国产品发起一次像样的制裁措施,这是不正常的。当然,这只能说明中国还没有有效运用制裁的能力。既然美国要迫使中国拿起制裁的“大棒”,那么,我们也应找到对方的软肋,不时对美产品发起“双反”调查。虽然双方不能打成平手,但也不至于一边倒。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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