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高新技术司有关人士日前表示,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正在从产业指导、技术与知识产权合作等方面制定系列规则,为跨国公司参与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完备的制度框架。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对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完善,与此前版本相比,《目录》将突出对外商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说,与原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目前的版本在鼓励类中增加了许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目录》在金属制品业当中,增加了航空、航天、汽车、及环保型材料研发与制造;增加了基于PI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监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及制造等等。
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科技部将继续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支持跨国公司利用研发平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与中国公司展开技术攻关。
据透露,下一阶段,有关部门将制订“跨国公司技术合作指引”等规则,推动中国企业与大型跨国公司间的合作计划,同时鼓励跨国公司在基地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鼓励外资企业技术创新,增强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
商务部研究院一位研究员认为,除了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外,现代服务业也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创业投资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被纳入鼓励类的范围。
工信部与知识产权局正在联合酝酿相关规定,以鼓励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方面展开合作。
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长韩俊表示,我国必须大力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努力发现技术突破口,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而有的放矢地开展技术创新和专利布局工作。同时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选好技术突破口,加强与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合作。 (中国投资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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