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工信部公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将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著名软件产品和服务品牌。到2015年,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产生三到五个千亿级企业。
《规划》还提出,到2015年,形成10个以上产业收入超过千亿元的城市,培育两三个产业收入超50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软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软件产业将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与行业解决方案、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外包、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等十大重点领域。
国家还将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基础软件提升、工业软件应用促进、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软件名城和示范基地创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安全可靠软硬件应用推广、云计算创新发展等八大重点工程。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