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最近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2012-2014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工作和中央企业2012-2014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说,及时掌握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是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内在要求。2010年央企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范围包括:2010年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的企业;截至2009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时点(2010年9月30日),2008年或2009年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尚未完成、预算资金仍有结余的企业。决算主要内容及需要向国资委报送的文件包括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和国有资本经营决算鉴证证明;国资委将统一组织对有关央企报送的2010年央企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复核。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2012-2014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央企要对企业发展环境、产业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编制企业2012-2014年滚动规划。主业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相关的央企,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调整完善专项规划。在编制滚动规划过程中,各央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主业与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业务相关的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要求在企业滚动规划中体现和落实。
国资委还要求,各央企在编制新一轮三年滚动规划时,应进一步加强对上一轮滚动规划执行调整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情况的分析和评价,提高战略管理和规划编制水平。三年滚动规划要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相衔接;同时,要根据编制完成的滚动规划,抓好组织实施,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和结构调整,进一步精干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国资委将就新一轮滚动规划编制工作与企业沟通,进行指导,同时组织专家适时对企业发展规划开展评议。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