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23日欧盟外长会的决议,欧盟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和转运原油和成品油,以及为伊朗的石油贸易提供融资和保险服务。决议还禁止欧盟成员国从伊朗进口石油化工产品,禁止向伊朗出口石油产业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禁止欧盟企业继续向伊朗石化产业投资或与伊朗相关企业合资经营新项目。
为保护成员国及相关企业的既得利益,决议规定那些“已签署的合同”可执行至今年7月1日。欧盟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审查对伊朗石油制裁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当天,欧盟成员国外长还就制裁伊朗央行做出决议,欧盟成员国将冻结伊朗中央银行在欧盟的资产,同时确保合法交易在被严格监管的情况下能够继续进行。欧盟外长会还决定将3名伊朗人列入制裁清单,禁止成员国向他们发放签证并冻结他们的在欧资产。
目前伊朗出口的原油有近20%输往欧盟国家,希腊、意大利等国对伊朗石油有较大依赖。对伊朗的石油制裁将使希腊等国不得不以更高价格从其他渠道进口原油,会令其低迷的经济状况进一步受损。此前,在欧盟成员国就对伊石油制裁进行磋商时,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国家已经表示愿意增加原油产量,以弥补欧盟成员国因对伊朗石油制裁而面临的原油供给不足。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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