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第九届跨国公司国际年会的政府部门领导、中外企业高管以及金融、法律等机构专家,围绕境外投资风险管控的主题,科学分析交流各类风险及应对之策,深入探讨风险管控的途径和机制,取得重要成果,形成广泛共识。
一,科学分析境外投资的各种风险及成因。与会领导、高管和专家认为,目前我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进入快速发展期,同时也进入风险高发期,其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需要科学辩证地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采取应对之策。
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在致辞中指出,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从单纯的引进来到“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战略转型期。中国企业“走出去”遇到的绝不仅仅是鲜花和掌声,也伴随着风险和挑战,有人统计各种风险多达1100多种。这表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进入风险高发期,急需深入分析形势,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参赞郑超深入分析了我国企业开境外投资遇到的主要风险及成因。他指出:一是所谓中国因素引发的独特的政治风险;二是政局动荡和社会环境恶化带来的直接风险;三是我国企业缺乏跨国经营经验和管理人才本身带来的风险;四是与当地社会融合引发的社会风险等等。这些风险有的是客观存在的,也有的是主观造成的,应该科学分析,冷静应对。
宝钢、武钢等企业集团的领导认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遇到各种风险是必然的,要想取得国际化经营的大飞跃,冒一定的风险是必要的,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走出去”。宝钢董事长徐乐江强调,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最大的拦路虎,可能就是对境外投资风险的畏惧,境外投资是一项远比国内投资复杂得多的经营活动,企业必须有高超的风险管控能力。这种能力一要从他人的成功经验中借鉴而来,二要在实战中积累而来。对境外投资风险应该在战略上藐视,在战术上重视。关键是要做足功课,不能掉到同一个陷阱里。
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加强引导构建防控体系。与会的国资委、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等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认为,面对境外投资的复杂局面和多种风险,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引导,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积极构建防控体系。
国资委副秘书长郭建新在演讲中认为,我国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境外投资,一要加强战略管理,做好“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的整体规划;二要加强对境外投资环境的研究,减少境外投资的盲目性;三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风险防控合力;四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深了解,增进互信;五要加快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国际业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商务部郑超参赞提出要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积极构建“走出去”的风险防控体系。从政府层面要加紧构建境外投资信息量网络、防控预警体系、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责任制、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等等。从企业层面要提高认识,算好安全账,加大安全投入;要落实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人、相应的管理体系;要加强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处长商震认为,开展境外投资所遇到的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是密不可分的,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政治风险可能更加大,更加不可控。他介绍,为了加强风险管控,我国与世界许多国签署了一系列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并从外交部的角度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关口前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所在国信息;二是开展高层交往,为企业牵线搭桥;三是通过确保良好的政治关系,为“走出去”铺路;四是开展公共外交,加强舆论引导;五是制定各类标准,进行规范操作;六是加强领事保护、外交交涉,为企业排扰解难。
三,中外企业认真交流经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与会中外企业领导结合自身实践,总结了加强风险管控的经验和体会。宝钢董事长徐乐江、武钢副总经理黄德林、中航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谭卫东、中材集团副总经理于国波、中信集团董事徐玉棣、中国外运公司总法律顾问高伟等企业负责人都踊跃参与交流。
武钢副总经理黄德林介绍了境外投资的原则与风险管控的机制。他认为,要规避风险先要有明确的投资原则:一是坚持优先在自己熟悉的行业发展;二是认真开展项目论证;三是聘请专业权威机构进行可行性调查;四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他重点介绍了实行统一领导、分层分级管控风险的做法,即将管控分为决策、管理、执行三个层级,将风险分为核心风险、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级别,分层明确责任,按级进行应对,实行分层分级管理。他还特别强调要扎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预防和化解风险。
中信集团董事徐玉棣介绍了一个搞好风险管控的成功做法,就是建立联合舰队商业模式。他介绍说,中信在多年开展海外业务的一个原则就是让合作伙伴能挣到钱。中信愿意寻找国内外实力较强的合作伙伴,形成联合舰队商业模式,即整合各种优质资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舰队。这种模式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在海外业务中中国企业之间的不良竞争,更重要的是通过强强联合,特别是与当地企业的联合,可以规避意想不到的风险。
西门子(中国)公司高级副总裁乔钢梁也介绍了他们的经验。他说,西门子是德国公司,德国公司以精密著称,做事都是严丝合缝,这一点也体现在公司的法律管理体系上。西门子风险管理模式是:法律总监的地位非常之高,总监对各级法律顾问进行垂直管理,成为法律法规的“守门人”,内部建立授权运作机制,逐级明确责任,逐级切实负责,由此从法律上强化风险管控。
四,金融、法律及社团专家积极参与探讨风险防范。与会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标准银行和荷兰百事通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等金融、法律机构及社团专家也积极参与探讨风险防范。
中国人民银行货货币二司副司长邢毓静介绍了我国金融机构为支持“走出去”采取各种措施:一是拓宽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二是推动金融机构的改革;三是利用区域性金融平台;四是深化外汇体制改革等,这些都为我国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支持。她还重点介绍了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对控制境外投资风险所带的好处,特别是在规避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方面的好处,为风险管控提供了新的途径。
亚马逊集团中国法律总监王劲介绍了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这种工具主要分成几个步骤:一是确认风险,弄清楚是什么样的风险;二是评估风险,用矩阵法量化评估风险的影响;三是管理风险,确定是接受、转移还是规避,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施管控。他说,风险是不断变化的,要不停跟踪,不停观察,不停报告和处理,由此加强风险管控。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通过调查研究,也在会上提出了九条建立境外投资风险管控的政策建议:建议国务院牵头设立高层次的境外投资工作多部委联合协调机制、尽快制定境外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完善境外投资保证制度、加大境外投资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机构为境外投资的配套服务、培育和发挥投资银行金融创新功能、完善境外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企业间境外投资合作机制以及培育发展我国的境外投资中介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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