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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将声音商标纳入申请范围

文章来源: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5-07 11:10:46阅读:

从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新《商标法》)将正式实施。新《商标法》删除了申请注册商标可视性的要求,增加了用声音等标志进行注册的内容。申请注册商标的声音必须具备“显著性、独创性”两大特征。日常生活中发动机轰鸣声、鸟鸣声、喇叭声,以及一些搞怪或容易给人们造成不良感受的声音,则很难注册成商标。新《商标法》同时规定,禁止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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