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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更严厉的市场化手段调控钢铁业

文章来源: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5-08 14:13:07阅读:

 

迫于环境压力,一场利用市场化手段更为猛烈的钢铁业“有保有压”调控风暴即将袭来。
所谓“有保有压”,就是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已公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采取不同措施:对于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将运用差别电价、严控信贷、监管部门查处、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最终迫其退出市场;而对于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支持其开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结构调整工作,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和信贷支持。
最近工信部初审了71家申报企业,公示了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名单。据悉,工信部还将开展后续的申报和公示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到《规范条件》中。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琳说,如果这些措施能够落实的话,一定会对钢企影响很大,尤其是在钢企亏损面大、利润低的情况下。
根据中钢协的数据,去年全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0.04%,从钢铁主业来看,基本上全行业都处于亏损状态。中钢协副会长刘振江指出,今年一季度情况并没有改观,企业经营状况一个月不如一个月,钢产量增加过快是主要原因。
虽然早在多年前,我国就建立了严格的钢铁项目国家审批制度,核准权统一上收到国家发改委。但钢铁产能不仅没有控制住,反而陷入越淘汰越扩能的怪圈。现在,地方小钢企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又不断加码上更大的产能,而地方政府对此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关停大量的小钢企不仅会减少税收、影响地方就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更会影响当地GDP的增长及官员的升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抑制产能是行业共识,但从近两年的实际情况看,通过行政手段减产只能适得其反,不得不采取市场非常手段应对。行业亟须转变管理方式,确立符合市场规则的限制粗钢产能新标准。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魏启宁建议,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市场监督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管理方式规范钢铁行业。具体措施是:控制国有钢企的数量,积极引进民营资本,提高市场竞争;控制地方政府对钢铁企业的补贴;控制国有钢企的信贷规模;完善以资源税、环境税为基础的税收制度,促使企业提高其生产效率。    (《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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