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团公司辉煌30年”系列报道之四:集团公司进入做强做大新时期
编 者 的 话
1987年12月16日,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发布《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这是我国政府颁布的关于建立企业集团(公司)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由此开启了我国集团公司创立发展的历史阶段,至今已整整30年。
30年来,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应运而生的中国集团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成就辉煌。1989年,在美国《财富》公布的世界500强榜单中,我国仅有一家公司登榜,而在2017年7月最新一期榜单中,中国上榜公司已达115家,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位。
为纪念中国集团公司成立30周年,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近期编撰完成一部《中国集团公司30年蓝皮书》,即将与读者见面。本网站选摘该书部分章节,编辑成8篇“中国集团公司辉煌30年” 系列报道,从12月13日起陆续推出,敬请读者关注。
“中国集团公司辉煌30年”系列报道之四:
集团公司进入做强做大新时期
一、党和国家就集团公司发展作出部署
2008年以来,特别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做强做优做大集团公司做出许多新部署和新决策。
在十七大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建立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战略新思维。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动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提出要从我国国情出发,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
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会议指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指导意见》共分8章30条,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如《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2016年7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要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强调指出,当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改制,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责对等,并指出要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会议指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制度、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了经济立法步伐,使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以及集团公司的法律不断健全和完善。如,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修改了《公司法》,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组建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即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对进一步降低公司设立门槛,减轻投资者负担,便利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促进集团公司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又如,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进一步明确了法人是依法组建的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就法人组建的名称、机构、住所、条件、程序、财产或者经费等做了规定,特别是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的登记组建、营业执照、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权力机构、执行机构、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及其行使职权以及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等做出了规定。我国民法的这些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各种不同所有制的集团公司,进一步形成和完善集团公司科学治理体制和治理结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2014年7月,国务院决定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六家中央企业开展首批“四项改革”试点。2015年7月,国务院组建由国资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保部、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并决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十项改革试点”,力求以点带面、以点串线,形成经验、复制推广。2016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重点工作,即“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
在发展和壮大民营企业集团公司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巩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要解决好民营集团公司在内的民营企业融资难、市场准入、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减负降成本等问题。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如在放开市场准入方面,我国政策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这些规定对推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和促进民营集团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培育壮大更多大型民营骨干企业集团公司,打造具有深厚技术、人才文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百年老店”集团公司,无疑是极大的激励与鼓舞。2013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这些都为民营企业集团公司发展壮大提供了法律和政策层面的支撑。
二、稳步整合合并组建特大型集团公司
在党和国家政策引领下,近年来,无论是国有集团公司还是民营和外资企业组建集团公司,都进入做强做优做大做出特色的新时期,它们通过重组、兼并、购买等方式不断成立或组建实力雄厚、规模巨大、影响力强的国际性集团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集团公司其组建数量和发展速度大大超过国有集团公司。由于资料原因,这里仅就此时期国有集团公司组建情况作简要概括。
1.2008年至2012年集团公司组建概况
此时期,我国国有集团公司通过联合、整合、合并与重组改制,以组建新的特大型集团公司。
2008年主要有:一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航空工业”)和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前者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由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第二集团公司重组整合而组建,集团公司设有航空武器装备、军用运输类飞机、直升机、机载系统与汽车零部件、通用航空、航空研究、飞行试验、航空供应链与军贸、资产管理、金融、工程建设、汽车等产业;后者是我国实施国家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中大型客机项目的主体,也是统筹干线飞机和支线飞机发展、实现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化的主要载体。二是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联合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我国工业工程领域资质最为齐全、功能最为完备、业务链最为完整、知识技术相对密集的工程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对外工程承包的企业之一。三是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由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两家中央企业于合并组建,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中央科技型企业。四是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轻集团)组建,由原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和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三家中央企业重组而成。五是中国西电集团对主业整体重组改制,发起并设立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是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并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电信业重组拉开帷幕。此外,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09年主要有:一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在原中国网通和原中国联通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是中国唯一一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同时上市的电信运营企业。二是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改制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国际投资与工程承包、风电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水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水电开发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之一。三是中国钢研作为我国冶金行业最大的综合性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机构,被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进行董事会试点。四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主要有:一是由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与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实行联合重组,并改制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为唯一一家主业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中央企业,是中国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科技型服务型产业集团。二是鞍钢集团公司组建,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而成。三是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主要任务是接收、整合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后存续企业资产及其他非主业资产,配合中央企业提高主业竞争力,参与中央企业上市、非上市股份制改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其他产业进行辅助性投资等。四是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标志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完成整体改制。此外,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主要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组建,由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5个省(市、区)的电力勘察设计、施工和修造企业联合组成。此外,中国一汽进行主业重组,组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主要有:中国国新设立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境内外投资;中国华星集团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后改制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先后于2011年、2012年划入中国国新,由中国国新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圳发展银行公告,其已完成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所有法律手续,深圳发展银行和平安银行已正式合并为一家银行。
2.2013年至今集团公司组建概况
从2013年开始,我国国有集团公司进入新一轮联合、整合、合并与重组改制,继续组建新的特大型集团公司。如:2013年主要有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重组后的新集团沿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名称。2014年主要有:中信集团宣布一项大规模资产重组计划,准备将其几乎所有资产价值375亿美元,注入到其在港上市的“中信股份”中去;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过程中,中国能建集团将其全部主要业务和资产注入本公司,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电力行业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2015年和2016年,我国集团公司进入实施联合重组和深化改革相结合重要年份。
在联合重组方面。2015年我国就出现电力、南北车、南光、五矿和外运长航重组现象。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重组组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为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以电为核心、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能源集团公司,是我国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一;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注册组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澳门的中央直属企业——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振戎公司实施重组,珠海振戎将整体并入南光集团,成为南光集团在内地的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石油、石油化工产品、日用消费品、酒店旅游、地产经营开发和综合物流服务等;五矿集团与中冶集团战略重组,同为世界500强的中冶集团整体并入中国五矿,创下了史无前例的央企合并案例,重组后的五矿将以超7000亿元的资产规模力压国际三大矿业集团,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整体并入招商局集团,成为其全资子企业,成为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运营商。
2016年重组的集团公司主要有:一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实施重组,组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集团组建于1961年,远洋航线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个港口,船队规模居世界第二,中海集团于1997年在上海组建,已形成以航运为主业,航运与航运金融、物流、码头、船舶修造、科技信息等多元化产业协同发展的企业。二是中国化工集团与瑞士农业化学巨头先正达达成交易协定,中国化工将以每股480瑞郎(约合 465美元)的现金收购先正达,收购提议对先正达的估值超过430亿美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的最大收购和重组案。三是“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国旅集团幷入“中国港中旅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正式改制为“中国旅游集团公司”,中国旅游集团是总部在香港的三家中央企业之一。四是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五是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组,组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六是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整体并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七是由原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联合重组而成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武集团)组建,注册资本527.9亿元,资产规模7395亿元,雇佣员工22.8万人,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八是中国诚通携手中国邮储银行和招商局集团、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石化、神华集团、中国移动、中国中车、中交集团和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了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执行基金管理事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 )的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改革决策的部署,2017年,我国国有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进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年份,即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抓紧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推进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把人民的共同财富切实守护好、发展好。因此,2017年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进入重组有两个特点,一是布局结构持续优化,二是重组重点向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领域方向靠拢。如,201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储粮总公司和中储棉总公司实施重组,中储棉总公司无偿划转并入中储粮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重组后企业资产规模将达到1.47万亿元,位居央企前列,成为国内最大、国际影响举足轻重的农产品企业集团。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中轻集团整体产权将无偿划转进入保利集团。今年6月,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组建于1997年,为世界500强企业,市场遍布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恒天集团公司资产规模800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434.56亿元,利润总额30.30亿元,恒天集团旗下纺织设备全球规模最大、竞争能力为世界第一。
在深化改革方面。为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深化集团公司改革的决策部署,2014年7月,国资委决定在所监管的114户(2016年底为102户)中央企业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等六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分别为: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此基础上,2017年集团公司又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增值;强化风险控制,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推动中央企业重组,深入推进企业瘦身健体;加快公司制改革,完成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剥离中央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取得数量层级和深度新成效;夯实央企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改革与创新迈出新的步伐,以确保集团公司在稳增长、提效益,增利润;防风险、去产能、止亏损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使集团公司越做越大越强越优越有特色,当好振兴实体经济的排头兵。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这是国企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方案规定到年底,国资委监管的101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中国集团公司越做越强越大越优越有特色
3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关心和重视下,中国集团公司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普到优的过程。多年来,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以瘦身健体、培育核心竞争力、争当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军为目标,在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压缩管理层级、精简机构人员,整合集中资源、做强做优主业,推进降本增效、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培育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做强做优做大做出特色等方面努力奋斗,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指引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五年来,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规模实力明显提升,集团公司资产总额增长八成以上,已经超过53万亿元人民币,五年将近翻了一番;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五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4万亿元,和上一个五年相比,增幅超过30%。利润总额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30%多。五年来,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许多重点领域掌握了核心关键技术,诞生了一批重大的科技创新成果,十九大报告中讲到的“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六个大的科研项目都是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主要承担的。五年来,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国际化经营迈出坚实步伐,业务遍布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五年来,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实施,化解过剩产能率先完成阶段性目标;国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加强。五年来,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对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领导全面加强,企业党建成效显著,企业领导人员选拔管理不断从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五年来,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通过改革,结构更加优化,改革发展脚步可以总结为“有进有退更有转”;“进”是指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退”则是大力化解过剩产能、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处置“僵尸”企业。“转”指的是更加注重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如,中国中车经过联合重组以后,技术已经达到了和世界同步甚至在某些方面领跑的水平,大约在世界上拥有轨道交通的国家中,中车已经进入了大约80%,进入了世界的高端市场。五年来,推动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兼并重组是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兼并重组改革同样取得重大成果。如,宝钢、武钢等集团公司通过重组,成为我国钢铁行业的“新航母”,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公司通过重组,成为中国第一大一次能源生产企业和第一大二次能源生产企业。五年来,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改革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市场化手段进行重组,即采取多重组、少破产,多转岗、少下岗,多分流、少下岗等办法,使得国有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广大员工能享受到更多改革的红利,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在做强方面,如在2016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中有110家中国企业上榜,排名第2位的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收入达329601.3百万美元;排名第3位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营业收入达299270.6百万美元,利润达7090.6百万美元;排名第4位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营业收入达294344.4百万美元利润达3594.8百万美元;排名第15位的中国工商银行营业收入167227.2百万美元,利润达44098.2百万美元;排名第22位的中国建设银行营业收入147910.2百万美元,利润达36303.3百万美元。排名第25位的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41213.1百万美元,利润达147910.2百万美元;排名第489位的首钢集团营业收入21513.7百万美元;就连刚挤进世界五百强排名全球第496位的恒大集团营业收入也达211.8亿美元,利润达2474.1百万美元。
在做优方面,如中国华融自1999年组建以来,秉承“创新+稳健”理念,全面完成国家赋予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为支持国有银行改制、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脱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安全网”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截至2016年末,中国华融总资产达14119.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近43倍;净资产突破1500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近10倍;净利润达231.1亿元,比2008年增长近68倍,抗风险能力大为增强。如中国西电集团共拥有40余家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其中大中型生产制造骨干企业10家,含3个国家级 检验中心的研究院所3家,工程技术人员约30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2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5人,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49人;公司围绕国家重点工程和市场需要,加大科研技改力度,累计完成自主开发研制的重点新产品1300余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281项,国内领先水平230项;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36项;取得授权专利260件,软件著作权2件;在特高压输配电设备关键技术领域率先研发了750kV电网用系列产品,成功研制了800kVGIS、双断口罐式断路器、隔离开关和750kV变压器、电抗器、避雷器等产品,是我国高电压、强电流、大容量交直流实验研究基地。
在做大方面,如由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合二为一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总资产已超过3000亿元,2016年度营收超过3000亿元。在目前全球轨道交通装备市场中,其销售收入为全球第二至第五大同类企业加拿大庞巴迪、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美国GE以及日本川崎5家企业的总和。又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到“十二五”末,公司装机超过1.6亿千瓦,装机规模居世界第一;“十二五”期间,累计发电3.1万亿千瓦时,是“十一五”的1.6倍,约占同期全国发电量的11%;“十二五”期间累计上缴税金1477亿元;2016年营销额为43223.9百万美元,利润为774.5百万美元,成为世界五百强的第217名。
在做出特色方面,为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召开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讲话精神,国资委党委加强了对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委(党组)副书记,作为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截至目前,国资委对102家中央企业在85家应配专职副书记的中央企业中已基本配齐;中央企业所属3019个二级单位,已配备了1181名专职副书记,占比约40%;对符合条件、规模较大、党委(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二、三级企业,也根据需要加快配备专职副书记,以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力量,进一步夯实央企党建工作基础,使央企党建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的集团公司治理体系。
展望未来,党十九大之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中国集团公司将按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报告提出的: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要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各类集团公司实力做的更强、结构做的更优、公司治理的更有特色,贡献和作用发挥的更大,将不断由区域性集团公司向全国性及全球性集团公司转变,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寻求更大发展空间,为全球治理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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